关于经营范围的法律知识
2016-03-20 13:44:45 点击:
我国<合同法>解释当中有明确的规定.
第十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,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。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、特许经营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。
目前除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应进行专项许可的经营项目外,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经营范围不作具体核定。内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设立、变更登记时,其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“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,不得经营;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;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,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。”
第十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合同,人民法院不因此认定合同无效。但违反国家限制经营、特许经营以及法律、行政法规禁止经营规定的除外。
目前除国家法律、法规规定应进行专项许可的经营项目外,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经营范围不作具体核定。内资企业、个体工商户设立、变更登记时,其经营范围统一核定为“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禁止的,不得经营;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经许可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后方可经营;法律、行政法规、国务院决定未规定许可的,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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